一、通識微型
- 執行內容:係指學生修習短時數、主題式之互動實作課程,藉以培養跨域學習與實作能力,每門課程以六至八小時為原則。
- 時數核計方式:學生學習時數依本校「通識微型課程實施要點」規定計算,並由本中心於學期末統一審查後核發。累積達十八小時者,得認列一學分。
- 學分認列方式:本類型自主學習學分至多認列三學分,每學分名稱依序為「通識學習拼圖(一) 」、「通識學習拼圖(二) 」、「通識學習拼圖(三)」。
- 注意事項:如有提早畢業之需求,請於每學期第11週(含)前通知通識微型課程承辦人,會協助提前檢視時數與學分費繳納建檔作業,超過期間,則統一於授課結束後第16週依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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