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獎補助】全英語授課課程補助申請
為鼓勵本校教師踴躍參與全英語課程教學,特依規定提供相關補助。如果符合英語授課補助資格者請依說明於113年9月16日(星期一)前填送申請表(如附件一、二),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一、依「全英語課程、學制及學程推動補助要點」規定第3點第5款 (詳如附件三),實施全英語課程補助方式如下:
- 開設全英語授課課程,每門課程得擇一申請下列補助:
1、課程授課鐘點得以一‧五倍計算,但總超支鐘點數仍受本校授課時數辦法之限制。
2、當學期教師符合基本授課時數,且開設課程科目名稱不同,新開課程每門課程每學分得補助五千元獎勵金,續開課程每門課程每學分得補助五千元教材補助。
每位教師至多以二門為限。
二、另為便利教師開授英文課程及推動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特提供教師可藉由教學大綱維護畫面修改「授課使用語言」及「英文/EMI課程」選項。英文/EMI課程的定義為內容教學、學術/教學教材、學習成效之評量與展現、課堂師生間互動皆100%採用英語,學生間溝通得用中文進行,但不超過課程的30%。(操作手冊詳如附件五,本學期截止時間:113年9月14日早上8時)
三、本要點補助之全英語課程,授課教師須於獲得補助當學期起二年內取得經認可之全英語授課技巧線上課程修業證明(如英國劍橋大學研發之 EMI 線上自學課程認證或等同之培訓課程),教務處得於每學期進行成效評估,經查未實際以英語授課者或未完成線上自學課程認證者,則視情節輕重取消往後補助,並列入未來補助評估。
四、敬請符合上開補助要點之授課教師填具申請表,並於旨揭日期送教務處雙語中心憑辦;另授課教師如為其他單位所聘,請加會該單位,以利於課程鐘點1.5倍之計算。
五、本項補助與本校各單位之英語授課課程補助,僅得擇一申請受領。
六、聯絡人:
教務處 雙語中心 盛小姐 04-2284-0153 #26 或 E-mail:sjy23@nchu.edu.tw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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