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及辦法

通識課程 TA 申請及辦法

即日起受理授課教師申請至113年6月28日(五)止
請詳閱
申請通知申請說明如下:
113-1學期校級通識課程TA申請通知
113-1學期校級通識課程TA申請說明

1. 申請時程:即日起受理授課教師申請至113年6月28日(五)止,申請相關說明請詳參通識中心網頁
2. 申請辦法: 

    L5-04 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

   L6-17-TS 國立中興大學通識課程教學助理助學金核發準則
3. 申請表格 (113-1學期):WORD  PDF

其他
    1. 任何問題,請 email 至 
maria408005@nchu.edu.tw 賴小姐收。
    2. 信件主旨請註明:課號、課名、學號、姓名、事由。
    3. 系統問題,請擷取畫面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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