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勤紀錄表繳交
▓ 通識課程TA每月繳交出勤紀錄表,請詳閱下列說明:
1. 每月最後一週起繳交 (113-1學期聘期:113/10/2-114/1/10)
2. 授課教師簽章
3. 線上繳交,網址另通知。
4. 注意:勞安未通過者,證明上傳後方能填寫及補繳交出勤紀錄表,獎助金於次月補發。
▓ 出勤紀錄表注意事項:請參閱 操作手冊 第30-37頁
1. 若有2門以上課程,請於每列工作內容註明:課號+課名(通識)
若為系上課程,請註明:課號+課名(系所名稱)。
2.【工作內容】請參照TA類別,依協助課程教學實務內容實際執行事項填寫。
每週工作內容重點說明具體事項,請勿填寫類似協助處理相關事項等。
依本校【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第六條:
討論課(A 類):TA帶領分組討論,簡要說明討論主題、分組情形(約幾組幾人)。
演練類(B 類):TA帶領課後習題演練與課業輔導,簡要說明主題、進行情形。
實驗類(C 類):TA帶領分組實驗或實作,簡要說明主題、進行情形。
3.【簽到退時間】依上課起訖時間填寫即可,獎助金依月核發,非依時數。
每門課程每月時數約8-10小時。
4. 出勤紀錄表右上角須註明:課號、課名、學號、TA類型(A/B/C),以利登記。
5. 通識課程獎助金核發,以聘任日起至學期結束,113-1學期 113/10/2 至 114/1/10 共4個月。
▓ 其他
1. 任何問題,請 email 至 maria408005@nchu.edu.tw 賴小姐收。
2. 信件主旨請註明:課號、課名、學號、姓名、事由。
3. 系統問題,請擷取畫面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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