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微型課程修課須知

一、課程資訊: 111學年度第2學期通識微型課程一覽表公告於通識教育中心(下稱本中心)網站,請至【興大首頁→行政→教務處→通識中心→(上方頁籤)通識課程→(左側選項)微型課程→微型課程一覽表】下載。各課程詳細介紹可於「微型課程課綱總覽」項下查詢。
二、選課時段: 112年2月20日(一)中午12:30 至2月24日(五)中午12:30止,請登入【興大入口→教務資訊系統→學生選課→微型課程加退選】進行選課,不抽籤,額滿為止。
三、適用對象: 本校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學生。
四、課程選修: 每人每學期至多可選修3門微型課程(不含一般通識、大學國文、大一英文、學術英語聽講、學術英文讀寫、資訊素養:程式設計與應用);同一門微型課程(課號前3碼相同者視為同一課程)不得重複選修。選課結束後,各課程如有剩餘名額,於自主學習網站開放報名候補(人工加選不受系統選修3門限制),不受理現場報名加選或旁聽。
五、成班原則: 各課程開班人數依課程屬性而定,至多 40 人,選課人數未達10人則停開,如未成班將於本中心網站公告並以系統信件通知選修學生後逕予退選。
六、課務進行: 微型課程不適用每週課表及e化點名,出席以紙本簽到單紀錄為憑;課務聯繫採用iLearning 3.0平台學生無缺課或遲到早退情形、準時繳交作業或完成作品、通過課程考評,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整填寫課程問卷者,可取得學習時數。
※各課程如遇疫情,有取消、延期或改採遠距教學可能,將另行公告。
七、課程退選/請假 無法如期上課者,須依以下規定退選/請假,俾免浪費課程資源影響日後選課權益。
  1. 系統選課期間:自行於教務資訊系統退選。
  2. 正式上課前:至遲於開課前3個工作日E-mail通知承辦人或至本中心辦理,逾時不受理;參加週六戶外教學課程至遲於當週週二提供保險資料或申請退選,逾時未辦理將視為缺課,基於安全保障考量,不受理當日臨時參與課程。
  3. 正式上課後:因公、急病或突發重大事故者可憑佐證資料(生理假除外)於3日內申請退選/請假,其餘不受理,缺課者將評為不通過。
八、學分核發:
各課程學習時數以核給 6小時為原則,各學期學習時數可於修業年限內累計。累計每滿18小時可採計「通識學習拼圖(一)/(二)/(三)」1 學分,於當學期第18週結束前由本中心統一核給,前述學分可採計為通識畢業學分,以3學分為上限。
  1. 「通識學習拼圖」學分領域:
  • 109學年度前入學:學分屬通識自由選修(不屬人文、社會、自然領域任一學群)。
  • 110學年度起入學:學分屬統合領域。
  1. 各課程學習時數成績評定以「Y(通過)/N(不通過)」顯示,對成績有疑義者,應於當學期第18週結束前洽詢本中心,逾時不受理。
  2. 學士班延畢生及進修學士班學生取得18小時學習時數,應先依「本校學生學雜費學分費與其他費用繳納辦法」補繳學分費(每學分比照文學院進修學士班之收費標準。)或學雜費。繳費通知於第11週起寄發,配合本校學雜費減免報送教育部作業時程,進修學士班可減免學分費者繳費期限至第15週截止,第16週起始達學分轉換標準者,學分費減免及學分核發作業延至次一學期辦理。
  3. 依上開收費標準,學士班延畢生當學期修習(含上述學分)為九學分以下者,僅繳學分費,修十學分以上者,則繳全額學雜費。
九、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法令規章辦理。

微型課程承辦人聯絡方式:
電話:(04) 22840597#22
E-mail:mei422@nchu.edu.tw
地址:綜合教學大樓6樓 602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
Q&A:常見問題請見通識教育中心網站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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