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課程
課綱總覽、課程公告、資訊素養免修條件。
一、課程資訊: | 110學年度第2學期通識微型課程一覽表公告於通識教育中心(下稱本中心)網站,請至【興大首頁→行政→教務處→通識中心→(上方頁籤)通識課程→(左側選項)微型課程→微型課程一覽表】下載。各課程詳細介紹可於「微型課程課綱總覽」項下查詢。 |
二、選課時段: | 自111年2月21日(一)中午12:30 至2月25日(五)中午12:30止,請登入【興大入口→教務資訊系統→學生選課→微型課程加退選】進行選課,不抽籤,額滿為止。 |
三、適用對象: | 本校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學生。 |
四、課程選修: | 每人每學期至多可選修3門微型課程(不含大學國文、大一英文、資訊素養、通識博雅課程);同一門微型課程(課號前3碼相同者視為同一課程)不得重複選修。各課程如有多餘名額,於自主學習網站開放候補(人工加選不受3門限制),不受理現場報名加選或旁聽。 |
五、成班原則: | 各課程開班人數依課程屬性而定,至多 40 人,選課人數未達10人則停開,如未成班將於本中心網站公告並以系統信件通知選修學生後逕予退選。 |
六、課務進行: | 微型課程不適用每週課表及e化點名,出席以紙本簽到單紀錄為憑;課務聯繫採用iLearning 3.0平台,學生無缺課或遲到早退情形、準時繳交作業或完成作品、通過課程考評,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整填寫課程問卷者,可取得學習時數。 ※各課程如遇疫情,有取消、延期或改採遠距教學可能,將另行公告。 |
七、課程退選: | 無法如期上課者,須依以下規定退選,俾免浪費課程資源影響日後選課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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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學分核發: |
各課程學習時數以核給 6小時為原則,各學期學習時數可於修業年限內累計。累計每滿18小時可採計「通識學習拼圖(一)/(二)/(三)」1 學分,於當學期第18週結束前由本中心統一核給,前述學分可採計為通識畢業學分,以3學分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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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法令規章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