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課程
課綱總覽、課程公告、資訊素養免修條件。
一、課程資訊: | 110學年度第1學期通識微型課程一覽表公告於通識教育中心(下稱本中心)網站,請至【興大首頁→行政→教務處→通識中心→(上方頁籤)通識課程→(左側選項)微型課程→微型課程一覽表】下載。各課程詳細介紹可於「微型課程課綱總覽」項下查詢。 |
二、選課時段: | 自110年9月27日(一)中午12:30 至 9月30日(四)中午12:30止,請登入【興大入口→教務資訊系統→學生選課→微型課程加退選】進行選課,不抽籤,額滿為止。 |
三、適用對象: | 本校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學生。 |
四、課程選修: | 每人每學期至多可選修3門微型課程(不含大學國文、大一英文、資訊素養、通識博雅課程);同一門微型課程(課號前3碼相同者視為同一課程)不可重複選修。各課程如有多餘名額,於自主學習網站開放候補,不受每學期3門限制。 |
五、成班原則: | 各課程開班人數依課程屬性而定,至多 40 人,選課人數未達10人則停開,如未成班將於本中心網站公告及以系統信件告知選課學生,不另行個別通知。 |
六、課務進行: | 微型課程不適用每週課表及e化點名,出席以紙本簽到單紀錄為憑;課務聯繫採用iLearning 3.0平台,學生無缺課或遲到早退情形、準時繳交作業或完成作品、通過課程考評,並依限完整填寫課程問卷者,可取得學習時數。 ※各課程如遇疫情,有取消、延期或改採遠距教學可能,將另行公告。 |
七、課程退選: | 無法如期上課者,須依以下規定退選,俾免浪費課程資源影響日後選課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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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學分核發: |
各課程學習時數以核給 6小時為原則,各學期未滿18小時之學習時數,可跨學期累計。累計每滿18小時可採計「通識學習拼圖(一)/(二)/(三)」1 學分,於當學期第18週結束前由本中心統一核給,前述學分可採計為通識畢業學分,每人合計至多3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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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法令規章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