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實作專題

1.執行內容:係指學生進行具通識精神之團體專題製作,以強調生活應用及跨域整合能力之培養為原則。
  • 學生須事先提出申請【實作專題】申請表,並以個人申請為原則。但計畫內容確有小組合作之必要者,得以小組為單位提出申請,並應指定一名小組長,負責行政聯繫事宜。
  • 學生應詳實記錄計畫執行過程,並於完成後一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寄送至 nchu59732@email.nchu.edu.tw
2.成果報告繳交方式:
  • 成果影片:長度應為三至五分鐘,並須搭配背景音樂、字幕或照片說明。
  • 個人書面報告:全文字數應達三千字以上,內容須包含動機或目的、計畫概述、活動過程、執行結果、困難與解決方式,以及心得報告(個人心得至少一千字,並應著重於活動前後之自我成長),另須附上至少十張相片並排版。
  • 小組書面報告:須繳交共同書面報告,全文字數依參與人數計算,二人參與者應至少四千字,並以每增多一人增加一千字為原則,依此類推。內容須包含動機或目的、計畫概述、活動過程、執行結果、困難與解決方式,以及心得報告(每名成員心得至少一千字,並應著重於活動前後之自我成長或小組合作經驗),另須附上至少十五張相片並排版。
​3.學分認列方式:
  • 學生於學期第十二週前完成學習計畫並繳交成果報告,經本中心審查通過者,得予認列一學分,並登錄於當學期成績。超過十二週繳交者,原則上登錄於次學期成績。
  • 本類型自主學習學分至多認列二學分,每學分名稱依序為「通識專題製作(一)」、「通識專題製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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