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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轉知】「116年度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計畫徵求」

刊登日期:2026-05-22
【來文轉知】「116年度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計畫徵求」
 
本項徵求係依本會「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辦理,旨在配合國家長期科技發展所需人力,鼓勵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培育在校優秀博士生國際研究經驗。申請作業相關重點如下:
一、學員資格:
(一)應具備下列各項資格條件,以申請截止日期為採認之基準。
1.戶籍設於國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者。
2.現正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博士班且在學一年以上者。
3.獲申請機構推薦出國研究,且可於畢業前完成國外研究者。
(二)曾領取本要點補助公費者,不得申請。

二、計畫作業時程:
(一)申請日期:1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中午12時;適用於1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出國者。申請機構須於115 年7月31日中午12 時前完成線上系統「機關確認」,並「送出國科會」,另於115年8月6日(星期四)前(以發文日期為準)函送申請名冊寄達本會,
      始完成申請程序。
(二)核定公告及出國報到:預定115年11月30日公告核定結果,必要時,得依實際審核時間延長之
(三)學員出國報到:學員須於1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止之期限內完成與申請機構簽約並抵達研究機構報到,逾期視同放棄。
(四)本項補助為部分補助性質,學員應自行確認符合欲前往之研習國家或機構,針對學員之權利義務、身分種類、對應身分種類之要求等相關規範。

三、申請方式:
本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會網站(http://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一)學員應於學校(申請機構)自訂之截止時間內完成線上系統登錄及資料繳交,經學校(申請機構)審核通過後,統一由學校(申請機構)於線上系統送出向本會提出申請。
(二)學校(申請機構)應於系統自訂收件截止時間(115年7月30日下午5時),並於115年7月31日中午12時前彙整所有學員資料後從線上繳交送出,逾時不予受理;另將申請(推薦)名冊自作業系統印出後備文於115年8月6日(星期四)前(以發文日期為準)函送本會,逾
      期、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三)欲申請量子科技高階人才培育方案-量子科技千里馬計畫者,請參見本會網頁附加檔案之申請說明。
(四)本申請案之作業要點、申請表件及申辦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請參見本會網頁附加檔案。

四、審查重點:
(一)以學員過去表現、發展潛力、執行計畫能力、外語能力、研究主題、研究機構或國外指導教授之適切性等為評審基準,委請相關領
      域專家學者審查申請資料。
(二)書面審查之評分項目如下:
1.學員之學業成績、訓練背景、個人傑出表現、發展潛力、執行計畫能力。(占35%)。
2.學員之外語能力及研究機構(含指導教授)在本領域之學術聲譽與適切性。(占20%)。
3.研究計畫(含主題、結構與文字、架構及方法、問題分析等)完整性與可行性。(占30%)。
4.研究計畫對國家未來發展之重要性。(占15%)。

五、本案聯絡人:
(一)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Email:misservice@nstc.gov.tw。
(二)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相關規定問題,請洽本會科教國合處王副研究員瑛瑛,電話:(02)2737-7105、Email: yywang@nstc.gov.tw。
(三)量子科技高階人才培育方案-量子科技千里馬計畫相關規定問題,請洽本會自然處劉芳君科研管理師,電話:(02)2737-7022、Email:
      fcliu@nstc.gov.tw。
 
公文文號:11500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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