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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獎補助】全英語授課課程補助申請
刊登日期:2026-01-19
為鼓勵本校教師踴躍參與全英語課程教學,特依規定提供相關補助。如果符合英語授課補助資格者請依說明於115年3月2日(星期一)前填送申請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一、依「全英語課程、學制及學程推動補助要點」規定第3點第5款 (詳如附件三),實施全英語課程補助方式如下:
二、另為便利教師開授英文課程及推動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特提供教師可藉由教學大綱維護畫面修改「授課使用語言」及「英文/EMI課程」選項。英文/EMI課程的定義為內容教學、學術/教學教材、學習成效之評量與展現、課堂師生間互動皆100%採用英語,學生間溝通得用中文進行,但不超過課程的30%。(操作手冊詳如附件四,本學期截止時間:115年2月28日早上8時)
三、獲本要點獎補助之課程,應配合執行下列事項:
1、課程應以英文授課,並實施由本中心提供之全英語教學回饋問卷。
2、教師須於獲補助當學期起二年內,取得經本中心認可之EMI教學增能課程結訓證明。
3、教師應配合實施觀課機制及參與教學觀課,並填寫全英語授課課程觀課表(如附件五)。
教務處得於每學期進行成效評估,經查未配合執行以上事項者,則視情節輕重取消往後補助,並列入未來補助評估。
四、敬請符合上開補助要點之授課教師填具申請表,並於旨揭日期送教務處雙語中心憑辦;另授課教師如為其他單位所聘,請加會該單位,以利於課程鐘點1.5倍之計算。
五、本項補助與本校各單位之英語授課課程補助,僅得擇一申請受領。
六、聯絡人:
教務處 雙語中心 徐小姐 04-2284-0153 #26 或 E-mail:ilhsu@nchu.edu.tw
七、網頁連結:https://oaa.nchu.edu.tw/zh-tw/emi-form/download-list.253
一、依「全英語課程、學制及學程推動補助要點」規定第3點第5款 (詳如附件三),實施全英語課程補助方式如下:
- 開設全英語之專業學術英文課程(ESAP)或全英語授課課程(EMI)者,每門課程得擇一申請下列補助:
1、鐘點獎勵:得以1.5倍計算,惟總超支鐘點數仍受本校授課時數辦法之限制。
2、授課補助或教材補助:教師於當學期符合基本授課時數者,新開課程得申請授課補助,續開課程得申請教材補助。補助金額悉依選課人數級距標準計算(標準請參閱要點第3點第5款第2目規定),選課人數以網路加退選截止次一工作日之人數為準。每位教師至多以2門為限。
二、另為便利教師開授英文課程及推動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特提供教師可藉由教學大綱維護畫面修改「授課使用語言」及「英文/EMI課程」選項。英文/EMI課程的定義為內容教學、學術/教學教材、學習成效之評量與展現、課堂師生間互動皆100%採用英語,學生間溝通得用中文進行,但不超過課程的30%。(操作手冊詳如附件四,本學期截止時間:115年2月28日早上8時)
三、獲本要點獎補助之課程,應配合執行下列事項:
1、課程應以英文授課,並實施由本中心提供之全英語教學回饋問卷。
2、教師須於獲補助當學期起二年內,取得經本中心認可之EMI教學增能課程結訓證明。
3、教師應配合實施觀課機制及參與教學觀課,並填寫全英語授課課程觀課表(如附件五)。
教務處得於每學期進行成效評估,經查未配合執行以上事項者,則視情節輕重取消往後補助,並列入未來補助評估。
四、敬請符合上開補助要點之授課教師填具申請表,並於旨揭日期送教務處雙語中心憑辦;另授課教師如為其他單位所聘,請加會該單位,以利於課程鐘點1.5倍之計算。
五、本項補助與本校各單位之英語授課課程補助,僅得擇一申請受領。
六、聯絡人:
教務處 雙語中心 徐小姐 04-2284-0153 #26 或 E-mail:ilhsu@nchu.edu.tw
七、網頁連結:https://oaa.nchu.edu.tw/zh-tw/emi-form/download-list.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