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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校活動】****結訓證明認列本校全英語授課技巧修業證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5年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EMI教師培訓課程」

【他校活動】****結訓證明認列本校全英語授課技巧修業證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5年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EMI教師培訓課程」

刊登日期:2026-01-14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與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UT Austin)合作辦理客製化EMI教師增能移地訓練課程,內容涵蓋觀摩 UT Austin 領域教師授課、工作坊、教案試教、回國後教案執行與成果追蹤。本課程著重於 EMI 課程設計之實務應用,透過課堂觀摩與實作並重之方式,協助教師發展 EMI 教案、落實課堂實踐,進而促進教學創新與專業成長。課程學費由本計畫全額支應。
 
  • 培訓期程:115年7月11日(星期六)至 7月25日(星期六),共 15 天(美國中部時間)。
  • 地點: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
  • 實施對象:國內各大專院校EMI專任教師(含專案及約聘)。
  • 申請期間:115年1月19日(星期一)至4月17日(星期五)止,採隨到隨審,額滿為止。
  • 申請方式與應備文件:
    1. 申請表中「推薦單位」欄位,應填列申請人所屬學院;各學院至多推薦一名EMI教師參與本課程。
    2. 申請教師須經所屬學院及雙語主責單位推薦,並檢附推薦單位主管親自簽署及核章之正式推薦信一封。
    3. 推薦信之推薦人,須與申請表中所填列之推薦單位主管一致,並由該主管完成申請表之簽名及核章(限學院院長或雙語主責單位主管),臺師大推薦人須為各學院院長。
    4. 申請教師須於申請期間內,備齊下列資料並上傳至指定之線上申請表單,資料不齊全、未依規定完成推薦程序,或推薦單位不符者,恕不受理:
      1. 推薦信一封(載明推薦理由,須親筆簽名或核章)。
      2. 申請表一份(含切結書及同意書,須由推薦單位主管核章,並由申請人親自簽署)。
      3. EMI課程大綱一份。
      4. 自述影片一則:影片長度以三分鐘為限,內容須以全英文說明申請動機、參與期待與個人目標,並由申請人本人親自出鏡錄製;凡使用AI生成、重製、合成或非本人錄製之影片,將不予審查。
  • 詳情請參閱本中心網頁:https://rcemi.ntnu.edu.tw/service/teacher/content/3/31
 
  • 本案相關事宜,請逕洽本中心業務信箱 rcemi@deps.ntnu.edu.tw,或來電詢問02-77495922(黃雨晴專案經理)、02-77497084(陳雨凡專案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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