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系—憲法

領域模組名稱
中文 憲法
英文 Constitutional Law
領域模組開始施行時間 113學年度第1學期
主責教學單位 法律學系 召集人 陳信安
學習目標與
預期學習效益
  1. 使修課學生能瞭解並掌握法學基本概念與法律制度之內涵與運作。
  2. 使修課學生瞭解並掌握憲法學基本原理原則、基本權利與國家權力運作之理論、重要規範內容與憲法裁判見解,以及憲法訴訟程序之理論與憲法訴訟法之重要規範內容。
  3. 使修課學生有能力能將於核心課程所學習之各類理論與規範內容具體運用於憲法實例問題之解析。
課程架構圖  
所有相關課程列表
課程名稱 規劃要點(附註) 開課單位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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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法學緒論 U A R S 2 1 法律學系 不得以通識之
法學緒論抵免
(英文) Introduction to Legal Studies
(中文) 憲法(一) U A R S 2 2 法律學系  
(英文) Constitutional Law (I)
(中文) 憲法(二) U A R S 2 2 法律學系  
(英文) Constitutional Law (II)
(中文) 憲法訴訟法 U A R S 2 2 法律學系  
(英文) Constitutional Court Procedure
(中文) 憲法實例研習 U A R S 2 3 法律學系  
(英文) Case Study on Constitutional Law
取得認證需修習總課程數 5 取得認證需修習總學分數 10
附註:規劃要點填表說明。(1到4各欄位請填正確代表字母)
1:U-學士課程、M-碩士課程。
2:A-正課、B-實習課、C-台下指導之科目如學生講述或邀請演講之專題討論、專題研究……等。
3:R-必修、E-選修。
4:S-學期課、Y-學年課。
5:科目(學期或全年)總學分數(請填阿拉伯數字)。
6:Level:1-基礎課程、2-核心(理論/方法)課程、3-應用(總整/實務)課程(請填阿拉伯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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