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生報到驗證須知

臺灣綜合大學系統113學年度學士班轉學聯合招生考試
國立中興大學學士班正取生報到驗證須知

一、公告日期:113年8月15日
二、通訊報到:
請務必依規定時間先傳真(或Email)報到文件並於切結期限前繳交驗證文件,如有任一項逾期即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一) 先傳真(或Email)報到:
1.請於公告錄取名單起至113821日下午400()前,先傳真(或Email)報到文件,逾時不受理,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傳真(或Email)後請於上班時間來電確認(8/16全校暑休請勿來電。)
2.報到文件:
Email標題:興大暑轉學士班正取生報到-年級學系姓名  
聯絡Email:lwneng49011@dragon.nchu.edu.tw
傳真電話:04-22873622
聯絡電話:04-22840212分機26
(二)切結期限前繳交驗證文件:
1.須切結期限前以掛號寄達本校註冊組郵寄封面下載或親送繳交驗證文件,本校不另行通知補繳,逾時不受理,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2.驗證文件項目(請依下列順序裝於信封內):
(1)2吋脫帽彩色證件照片 1 張,照片背面請寫明學系、姓名(製作學生證用)
(2)『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學士班轉學生聯合招生考試正取生報到聲明書』正本
(3)學歷證件正本:肄業生請繳修業(退學)證明書正本(原就讀學校辧理退(轉)學手續)
(4)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若曾轉學請加附前校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另請自行留存1份正本,申請學分抵免需另附。)
3.驗證文件繳齊,並經審核通過,始完成入學資格驗證。
   地址: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中興大學行政大樓一樓註冊組
三、請詳閱 轉學生註冊須知 網頁並留意相關時程如宿舍申請、學雜費減免、就學貸款、繳費、選課、學分抵免、核對基本資料…等。
四、學號開放查詢日期:113年8月20日下午。(重榜生請來電確認學號)
五、公告遞補名單:
113828日下午,每週網頁公告轉學考遞補名單及報到方式,備取生遞補截止日期:113年9月9日。
六、注意事項:
(一)新生入學驗證時因故未能領取符合報考資格之證件者,應先填具延遲繳交學歷證明切結書繳交,並於切結期限內自行補繳缺繳之證件,本校不另行通知補繳,逾期未補繳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二)新生所提供之報考資料或所繳驗證件經發現有偽造、假借、冒用、變造或隱瞞報考身分、入學考試舞弊或不符報考資格者等情事,概取消報名、考試及錄取資格,且不退還所繳報名費用。未註冊前查覺者,取消入學資格;註冊入學後查覺者,即開除學籍且不發給有關修業之任何證明文件,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撤銷其學位資格。
(三)新生辦理繳驗證件手續後,仍應依規定辦理註冊及選課手續,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四)錄取生須當年度入學,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入學後應依其報考年級就讀,不得申請降級.
(五)報考聯招群(A或C)之錄取生,於某志願校系完成報到後,若又獲得較前志願校系之遞補通知且有意願到該校系報到時,須先向原報到校系完成放棄作業後,始能向通知遞補之校系辦理報到作業。
七、放棄錄取資格作業流程:
(一)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一經收件,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或更改,請考生慎重考量。
(二)填寫『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連同身分證影本黏貼於聲明書,採下列二種方式擇一辧理:
1.請本人親帶身分證件及『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前往本校註冊組繳交辦理。
   地址: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中興大學行政大樓一樓註冊組
2.傳真(或Email)至本組:
   將該聲明書PDF檔傳真(或Email)至本組,並請於上班時間來電確認。
Email標題:興大暑轉學士班放棄入學-年級學系姓名
聯絡Email:lwneng49011@dragon.nchu.edu.tw
傳真電話:04-22873622
聯絡電話:04-22840212分機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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