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學士班運動績優學生錄取報到(第五梯次遞補)
1.第五梯次遞補名單
(1)攜帶國民身分證。
(2)115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單。
(3)符合簡章第貳項規定之運動績優資格證明文件。
3.注意事項:
(1)若錄取生同時參加115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獲錄取時,僅能擇一校一系就讀,其他須
依規定辦理放棄錄取資格。已錄取之新生除以書面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外,不得再參加當學年度大學考試入
學分發招生、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違者
取消本項招生錄取資格。
(2)新生所繳之證明文件,如有假借、冒用、不實、偽造或變造等情事,在未註冊前查覺者,取消入學資格;
註冊入學後查覺者,即開除學籍,且不發給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
位證書外,並公告撤銷畢業資格。
(3)當天無法親自前來報到者,請填寫「委託書」委託親友辦理,並攜帶委託書、雙方身分證正本、報到應繳驗文件。
|
- 錄取原則:
- 考生正取某志願後,取消該正取志願之後全部正取與備取志願資格,保留該志願前其他志願備取資格以備遞補。
- 備取生遞補原則比照前項辦理,若該遞補不報到,同樣不能再遞補其他後面志願之備取。
- 錄取生於某志願學系完成報到後,若又獲得較前志願學系通知遞補,應先放棄原報到學系資格後,始能辦理報到作業。
- 報到時間:115年6月25日(四) 14:00~17:00
- 報到地點:行政大樓一樓註冊組
(1)攜帶國民身分證。
(2)115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單。
(3)符合簡章第貳項規定之運動績優資格證明文件。
3.注意事項:
(1)若錄取生同時參加115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獲錄取時,僅能擇一校一系就讀,其他須
依規定辦理放棄錄取資格。已錄取之新生除以書面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外,不得再參加當學年度大學考試入
學分發招生、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違者
取消本項招生錄取資格。
(2)新生所繳之證明文件,如有假借、冒用、不實、偽造或變造等情事,在未註冊前查覺者,取消入學資格;
註冊入學後查覺者,即開除學籍,且不發給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
位證書外,並公告撤銷畢業資格。
(3)當天無法親自前來報到者,請填寫「委託書」委託親友辦理,並攜帶委託書、雙方身分證正本、報到應繳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