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分發入學

大學分發入學專頁:
http://recruit.nchu.edu.tw/college-exam/CEEC/index-CEEC.aspx?examc=N

通過各校系訂定之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檢定標準、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檢定標準,且達到校系採計組合之最低登記標準後,依各系組招生名額及採計科目(含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及術科考試)之加權總成績擇優錄取;如採計科目加權後總成績相同時,依各該校系所訂之參酌科目及順序,逐科以 60 級分制(術科考試以百分制)比較成績,擇優錄取,若比較至最後一科仍相同時,再依同分參酌順序逐科以「換算級分前之實得分數」比較成績,擇優錄取,比較至最後一科仍相同者,致使校系之錄取人數超出招生名額時,則一併錄取。

考生以登記之志願校系順序,依次分發至第一個可錄取之志願為止,每人至多錄取一校系。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報名及各考科測驗範圍,請見考試主辦單位: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網站,聯絡電話:02-23661416。

學系採計科目標準、檢定科目標準及選填志願相關資訊,請見主辦單位: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網站,聯絡電話:06-236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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