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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113-2學期跨校選課申請公告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113-2學期跨校選課申請公告
刊登日期:2025-01-22
5.列印申請表至原校教務單位蓋章→至本校出納組完成繳費→將申請表繳至本校課務組
*本系統各校學生得互相跨校選修通識課程、遠距課程及特色課程,相互承認在各校所修課程之學分數由各校自訂。
*學士班學生:於本系統內學校修課(含修習跨校雙主修與跨校輔系)每學期兩門課程免繳學分費,修習第三門課程(含以上)將按照學分費較高之課程收費。前述學分費優待不含進修學士班、在職專班、教育學程、暑期課程、暑修、重修、延修及研究所課程之學分。
*研究生:仍應依各校學分費標準繳交該校學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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