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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國立大學系統】113學年度跨校輔系、雙主修申請公告
刊登日期:2024-05-30
113學年度臺灣國立大學系統(NUST)跨校修讀輔系或雙主修即日起受理申請
申請資格 | 修業滿一年之學士班在校生,不含休學生。 |
學系與名額 | 請至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內相關網頁https://nust.edu.tw/course.php查詢,亦可見各學校網站及洽詢該校承辦單位。 |
本校生申請他校輔系/雙主修 | 請備妥以下資料,經系所主管核章後,於113年7月1日前送至行政大樓404辦公室(賴小姐)辦理,進修學士班學生請送件至綜合教學大樓107進修學士班教務辦公室(王小姐)辦理。 1.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跨校修讀或放棄輔系雙主修申請表(1式2份)。 2.中文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擬加修校系規定應繳交文件。 |
他校生申請本校輔系/雙主修 | 依照各校收件時程規定辦理,請備妥以下資料,送原校系主任核章後,送原校教務處審核並辦理薦送至本校。 1.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跨校修讀或放棄輔系雙主修申請表(1式2份)。 2.中文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擬加修校系規定應繳交文件。 4.原校規定應繳交文件。 *請將上述申請資料依序用迴紋針固定或使用長尾夾夾於左上角,切勿裝訂成冊。 |
注意事項 | 1.有關輔系/雙主修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詳閱「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跨校輔系辦法」、「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跨校雙主修辦法」與「國立中興大學跨校雙主修及輔系修讀辦法」、申請修讀學校之「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學生修讀輔系辦法」與各學系相關規定。 2.跨校修讀、放棄輔系/雙主修之申請須於擬申請修讀學校規定期限內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3.日間學士班與進修學士班學生可互跨申請輔系,但不得互跨申請修讀雙主修。 4.學士班每學期兩門課程免繳學分費,超過之課程學分費依各校規定繳納,修習第三門課程(含以上)將按照學分費較高之課程收費。前述學分費優待不含進修學士班、在職專班、教育學程、暑期課程、暑修、重修、延修及研究所課程之學分。 5.學生應於各自所屬學校註冊並繳納學雜費(含學分費)、使用費、代辦費(含學生團體保險)等相關費用,並依跨校選課方式進行修課。 6.應修學分數及科目學分修習方式依各校所規定輔系、雙主修辦法辦理之。 |
甄選流程與日程 | 1.本校受理學生申請(含系所審查):即日起至113年7月1日(一)。 2.薦送名單至合作學校:113年7月12日(五)前。 3.合作學校函知審核結果:113年8月5日(一)前。 4.各校公告合作學校審核結果:113年8月12日(一)。 |
官網專區 | https://nust.edu.tw/course.php |
教務處承辦人 | NUST教學工作圈 賴婉君小姐 04-22840208#30 kandylai@nchu.edu.tw 註冊組 王碧蓮小姐 04-22840212#13 lian2024@nchu.edu.tw 註冊組 王心禾小姐(進修學士班業務) 04-22840854#18 wanghh@nch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