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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校112學年度第2次通識教育執行委員會審議通過「通識教育中心自主學習課程施行辦法」第2、3、4條文修正案

本校112學年度第2次通識教育執行委員會審議通過「通識教育中心自主學習課程施行辦法」第2、3、4條文修正案

刊登日期:2024-01-24
檢送新修正「國立中興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自主學習課程施行辦法」,敬請轉知參閱,請查照。

一、旨揭辦法業經113年1月9日本校112學年度第2次通識教育執行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因應推展線上自主學習,爰修正「國立中興大學通識教育自主學習課程施行辦法」第2、3、4條部分條文,作為線上自主學習累積點數轉換通識學分之依循。

三、有關旨揭辦法第4條攸關學生相關權益事項,宣導如下:
(一) 提醒同學,線上課程之自主學習點數僅可於「跨域自主學習」或「興通識online」擇一採計。
(二) 累積有效點數每達18點者,由通識教育中心於校訂行事曆當學期期末考週結束日核予學分。
(三) 學士班延畢及進修學士班學生,累積自主學習有效點數每達18點者,比照本校「學生學雜費學分費與其他費用繳納辦法」文學院進修學士班之繳費標準繳費後,方可核發學分。

四、歡迎至本校教務處網站「法規章則」區下載旨揭辦法。(網址:https://oaa.nchu.edu.tw/zh-tw/rule/download-list.8.0.)

訊息聯絡人
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電話:2284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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