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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第459次行政會議通過「新進教師教學能力發展課程實施要點」第四點條文修正案

刊登日期:2024-01-02
有關「國立中興大學新進教師教學能力發展課程實施要點」業經本校112年12月20日第459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請查照轉知。

一、因應研習活動多樣化(如主題演講、工作坊及經驗分享會等),各單次課程時數不一,修正旨揭要點第四點新進教師參加規定之堂數,改為累積點數制。

二、新進教師應於到校四學期內參加教務處認可之教學知能課程累積十二積點,及發予研修證書。單課程時數四小時以內採計一點,五至八小時採計二點,以此原則類推,惟個別活動如另有計點方式,得另行公告之。

三、旨揭要點請逕至本校教務處網頁/法規章則/教學資源暨發展中心項下查詢(網址:https://oaa.nchu.edu.tw/zh-tw/rule/download-list.7.0.)。

訊息聯絡人
單位:教學資源暨發展中心
電話:228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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