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碩士班甄試生遞補說明

  1. 已在新生名單內的新生,無須再填寫「遞補入學確認書」,只須於114年4月23~24日至本校各甄試系所辦理新生入學驗證手續即可。 

  2.  若您目前是在遞補順序名單內的備取生,當本校各甄試系所網頁公告或通知您獲遞補時,應於系所規定期限內填寫 遞補入學確認書 寄送(以郵戳為憑)或傳真至所屬系所辦公室,始列入本校新生,否則視同放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寄送。

  3. 甄試生的遞補作業自113年12月19日起至114年2月17日遞補截止日止,由各甄試系所辦理。

  4. 提前入學申請:114年1月14日~1月16日,申請方式請參閱提前入學申請表。(114年1月17日以後獲遞補者不適用該項申請)

  5. 有任何碩士班新生入學相關問題,請洽04-22840212轉25註冊組 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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