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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域探索學分申請開始囉!
跨域探索學分申請開始囉!
刊登日期:2025-05-23
- 鼓勵學生勇於嘗試跨領域學習,增進多元知能,訂定跨域探索學分實施辦法
- 自113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申請
- 申請對象:本校學士班 一年級、二年級學位生
- 申請課程:修習非主修學系(學位學程)開設之課程,得申請將該課程認列為跨域探索學分 (非主修學系課程涵括之範圍請詳辦法)
- 申請時程:修課當學期本校行事曆規定之期末考結束後至學期結束(1月底或7月底)提出申請
- 申請上限:6學分 (申請順序較後且合計後超過 6學分之課程,將不予核准)
- 限制:學生當學期僅修習一門課程,且該門課程原始成績不及格者,不得申請認列為跨域探索學分。課程經申請核准認列為跨域探索學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回復原計算方式。
- 如原始成績及格(60分以上)之課程,學期成績考評將改為「通過」,原始成績不顯示亦不列入GPA計算,但仍取得該課程之學分數。
- 如原始成績不及格之課程,成績單不顯示該課程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