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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校「課程規劃與開授準則」等三項法規議案業經相關會議審議通過,詳如說明。

本校「課程規劃與開授準則」等三項法規議案業經相關會議審議通過,詳如說明。

刊登日期:2019-04-30

一、本校「課程規劃開授準則」、「學生選課辦法」及「學生校際選課實施辦法」業經108年3月27日本校第77次教務會議通過修正。

二、為提供研究生基礎課程及大學部就讀研究所之銜接教育,故於開課層級中新增大四與碩士班合開課程,此類課程將分別列於該班別之課程表中,由學士班或碩士班開設課程予學士班與碩士班學生共同修習,並據此修正本校「課程規劃及開授準則」第8、10、13點條文及「學生選課辦法」第4條條文。

三、另為確保本校學生學習成效,爰明確規範本校「學生校際選課實施辦法」第2條條文內所稱之特殊情況。

四、修正後全文業同步公告於教務處『法規章則』網頁(網址:http://oaa.nchu.edu.tw/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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