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學士班運動績優學生錄取報到(第九梯次遞補)
1.第九梯次遞補名單
2.【現場報到】說明
(1)攜帶國民身分證。
(2)114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單。
(3)符合簡章第貳項規定之運動績優資格證明文件。
3.注意事項:
(1)若錄取生同時參加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獲錄取時,僅能擇一校一系就讀,其他須
依規定辦理放棄錄取資格。已錄取之新生除以書面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外,不得再參加當學年度大學考試入
學分發招生、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違者
取消本項招生錄取資格。
(2)新生所繳之證明文件,如有假借、冒用、不實、偽造或變造等情事,在未註冊前查覺者,取消入學資格;
註冊入學後查覺者,即開除學籍,且不發給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
位證書外,並公告撤銷畢業資格。
系所 | 項目 | 缺額 | 遞補名單 | 備註 |
應用數學系數據科學與計算組 | 桌球(男) | 1 | 備2.蘇O丞 | |
行銷學系 | 排球(女) | 1 | 備2.許O涵 | |
應用經濟學系 | 籃球(男) | 1 | 備2.黃O棠 |
2.【現場報到】說明
- 報到時間:114年6月16日(一) 9:00~11:00 (當天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其缺額由備取生遞補)
- 報到地點:行政大樓一樓註冊組
(1)攜帶國民身分證。
(2)114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單。
(3)符合簡章第貳項規定之運動績優資格證明文件。
3.注意事項:
(1)若錄取生同時參加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獲錄取時,僅能擇一校一系就讀,其他須
依規定辦理放棄錄取資格。已錄取之新生除以書面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外,不得再參加當學年度大學考試入
學分發招生、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違者
取消本項招生錄取資格。
(2)新生所繳之證明文件,如有假借、冒用、不實、偽造或變造等情事,在未註冊前查覺者,取消入學資格;
註冊入學後查覺者,即開除學籍,且不發給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
位證書外,並公告撤銷畢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