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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學生課業輔導-Tutor受理申請至113年12月06日止
刊登日期:2024-09-09
國立中興大學113學年度第1學期
學生課業輔導-Tutor 申請說明
***考量網站資安風險,目前教學計畫申請系統僅開放校內網路連結。如欲使用校外網路,請透過VPN連回學校網路再進入申請網頁。學生課業輔導-Tutor 申請說明
本校VPN安裝說明及設定請參考計資中心「中興大學校園虛擬私有網路」網頁(強烈建議使用電腦連線)。
如資安檢測完成,再恢復校外連線。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為提升學生學習能力,促進學習成效,教務處教學資源暨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針對課業學習落後之學生提供個別化之課業輔導服務。
一、 依據「國立中興大學個別學習輔導服務制度實施要點」辦理。
二、 相關細節說明如下:
(一)輔導對象:本校學士班在學生
(二)申請條件及優先受理順序
申請輔導科目須為當學期修習科目,受輔導學生需符合下列課業學習落後情形,以下方順序依序審核:
- 不及格學分數曾達該學期總修習學分數 1/2(或 2/3)者。
- 申請科目為「必修」,因成績不及格而必須重修者。
- 就學役男於服役後復學(包括若發生中途驗退或停役情形)者。
- 經「導師」或「授課教師」評估學生學習狀況不理想、成績有待加強或嚴重落後等情形必須施以個別輔導者。
- 修習科目之期中學習表現評估經授課教師評定為「不及格」或「未定偏不及格」須補救教學者。
- 第1項至第3項受理時間為學期第1週至第13週,第4項及第5項受理時間為第9週至第13週。
(三)申請方法:
經各學系授課教師或導師評估學生學習落後情形,確認學生欲申請輔導科目及Tutor人選後,由學生或Tutor至教發中心教學計畫申請系統提出申請。
(四)Tutor 資格:
- 由老師遴選成績優良且具服務熱忱的同學擔任,Tutor 須為本校大二(含)以上在學學生,且認同學校照顧弱勢學生、善盡社會公益理念、以教學相長方式提供課業協助服務。
- Tutor人選不得為申請輔導科目之教學助理(TA),另在職專班或有專職工作身分的學生不得擔任 Tutor。
- Tutor人選如為僑外生,應持有勞動部核發之效期內之工作許可,使得依工作許可期間採認輔導時數及核發獎勵金。
(五)輔導方式:
- 由Tutor 與受輔導學生自行安排輔導時間及地點(限校內公開場所如圖書館、興閱坊或教室,不含校內各餐廳、超商或宿舍),Tutor依申請核定後之輔導科目進行課業輔導。
- 得採一對一或一對多之輔導方式;採一對多者,受輔導學生至多不得超過5位。
- Tutor 每次輔導結束後須填寫「學習輔導日誌」,日誌於當月底經授課教師/導師簽章後,依每月繳交期限繳交。期末Tutor 與受輔導學生皆應線上填寫回饋單。
(六)輔導時數:
- 受輔導學生:採一對一課輔或一對多課輔方式,每人每月合計以16 小時為上限。
- Tutor:擔任本方案Tutor,每人 每月可申請獎勵金合計以 16 小時為上限。
(七)獎勵金:
每小時新台幣 250 元整,依 Tutor 實際輔導時數核發獎勵, 每月核發乙次。
若補助經費已達上限,將不再受理申請。
若補助經費已達上限,將不再受理申請。
(八)申請期限:
113年9月9日(一)起至 113 年12月6日(五)止,隨到隨審至組數額滿為止。
請申請學生至教發中心教學計畫申請系統填寫線上表單,提出申請。通過與否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通過後即可安排學習輔導
(Tutor請於電子郵件通知審核通過後一週內, 至計畫系統完成Tutor基本資料表填寫)。
請申請學生至教發中心教學計畫申請系統填寫線上表單,提出申請。通過與否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通過後即可安排學習輔導
(Tutor請於電子郵件通知審核通過後一週內, 至計畫系統完成Tutor基本資料表填寫)。
(九)輔導期間:
申請通過後至 114年1月10日 (五) 止。
(十)其他注意事項
- 如果申請輔導的科目已配置教學助理(TA)進行教學輔助,請優先使用該輔助資源。
- 另申請科目若已由本中心安排Tutor於圖書館B1興閱坊提供學習諮詢服務,請優先使用該輔助資源。
※學習諮詢科目及時段請至粉絲專業查詢:搶救課業大作戰-NCHU超級小老師 | Taichung | Facebook
相關網頁連結:
- 教發中心教學計畫申請系統: https://cdtl.nchu.edu.tw/2019application/
- 學習諮詢預約系統:https://cdtl.nchu.edu.tw/learningConsulting/
- 搶救課業大作戰-NCHU 超級小老師 FB 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nchutu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