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高階經理人碩士在職專班【兩岸台商組】招生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紀錄
記錄:王欣怡
時間:102年6月6日上午10時10分 地點:本校圖書館6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人員:如簽名單 會議主持人:呂教務長福興 壹、主席致詞:(略)
貳、工作報告: 一、本校102學年度高階經理人碩士在職專班【兩岸台商組】招生簡章業於102年3月27日第一次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並於3月28日上網公告開放下載。 二、教育部於102年4月3日臺教高(四)字第1020046811F號函(如附件一)通知修正「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並於102年4月29日臺教高通字第1020058869號函(如附件二)說明條文第6條適用標準。
參、提案討論: 案 由:因應「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訂,擬增列招生簡章第參項「報考資格及注意事項」之規定,以使相關規定事項更加明確,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依教育部來函規定,系所如欲招收以「入學大學同等學歷認定標準」第6條資格報考者,應先將招收對象之資格條件、審查方式、招收人數上限、報名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及入學後之輔導機制提報校級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納入招生簡章。 二、考生如欲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6條報考者,需經校級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始得報考。 三、高階經理人班擬訂「同等學力申請入學資格作業要點草案」(如附件三),草案明列擬依「入學大學同等學歷認定標準」第6條報考者應具備之資格條件等規定。 四、擬請審核「高階經理人碩士在職專班同等學力申請入學資格作業要點草案」及「同等學力報考審查申請表」。 辦 法:作業要點及申請表如經本會審核通過,將於招生簡章內增列申請表及說明文字,並將作業要點公告周知。 決 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 無 伍、散會:上午10時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