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101學年度甄選入學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紀錄
時間:100年9月22日上午10:30
地點:圖書館7樓第一會議室
主席:呂副主任委員福興
出列席人員:如簽到單 記錄:盧靜瑜
壹、主席致詞:略。
貳、工作報告:
一、100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招生名額200名,錄取分發196名,錄取後放棄7名,報到人數186人。個人申請招生名額550名,錄取分發494名;原住民外加名額15名,錄取分發9名,報到7名;離島外加名額6名,錄取分發5名,報到5名。請詳閱附件1。
二、依陳報教育部總量調查表,本校101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預定招收871名(繁星推薦225名、個人申請646名),另預定招收原住民外加名額考生19 名(繁星推薦2名、個人申請17名),各學系(組)招生名額詳如附件2。
三、各學系辦理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筆試、審查、面試),請依規定(於甄試當週星期二前)於學系網頁公告考生個人面試(筆試)時間。依據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規劃之招生時程,指定項目甄試日期訂於101年3月30日至4月22日期間之週五、六、日,由學校自訂一週辦理。101年由於清明假期(4月3日~5日)及身心障礙考試訂於4月20日~23日,招生組參酌歷年作業時程,擬訂於101年4月13日(五)至15日(六)辦理,已函請各學系預擇一日(週五、週六或週日)明列於校系分則中。
四、本校向教育部申請於101學年度調增「大學甄選入學招生比率計畫」,經教育部審查結果為「修正通過」,其審查意見歸納如下:
(一)甄選入學調增之名額,建議應提撥一半比率於繁星推薦招生。
(二)建議合理調降第二階段報名費,並訂定報名多系學生之收費上限。
(三)建議研議提供弱勢家庭子弟減免報名費或辦理面試學系應提供該類學生及陪考家長之交通住宿費用等配套措施。
五、考生應於報名期限內,寄繳審查資料至各招生學系,請各學系於4月2日前繳回「未寄件名單」,以利辦理「未完成報名」退費。
六、大學甄選入學招生相關重要規定:
(一)各校所有參與本項招生試務之人員,因業務需要接觸之相關資料如考生成績、審查資料等等,於人員任職期間或離職後,均負有保密之義務,並應落實利益迴避。
(二)「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之招生缺額回流至考試分發。「繁星推薦」不列備取。「個人申請」列正、備取生,不足額錄取學系應檢具不足額錄取理由,提校級招生委員會核備。
(三)「繁星推薦」分發錄取生即取得大學入學資格,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當學年度「個人申請」及「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第」第一階段篩選。
七、本校於100學年度甄選入學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一)以高中「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30%,作為繁星推薦考生之推薦條件。
(二)個人申請之考生,可申請本學系(組)至多六校系為限。
101學年度擬比照辦理。
參、提案討論:
案號:第一案
案由:請審訂本校101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招生作業日程表,提請 討論。
說明:配合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訂定之招生重要日程表,擬依往例於四月中旬辦理,時程如下,本校100學年度行事曆請參閱附件3。
工作項目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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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階 段 |
寄發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及相關資料 |
101.03.23 (五) |
考生繳交指定項目甄試費用 |
101.03.23 (五) 至101.03.28(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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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應繳資料或證明收件截止 (郵戳為憑) |
101.03.28(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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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下載報名第二階段考生名單 |
101.03.30 (五)上午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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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1.04.13 (五) 至 04.15 (日) 各系擇一日辦理(載明於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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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登錄及計算 |
101.04.16 (一) 請各系於4/16 上午12:00前送回成績以利輸出清冊供各系決定最低錄取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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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錄取標準表回收截止 |
101.04.17 (二) 請各系於4/17 上午12:00送回最低錄取標準表,以利明日上午放榜會議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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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第二次招生委員會 (放榜及經費審議) |
101.04.18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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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錄取名單並寄發甄選總成績單 |
101.04.19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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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複查截止(郵戳為憑) |
101.04.24 (二) |
決議:照案通過。
案號:第二案:
案由:請審定本校101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各學系校系分則,請 討論。
說明:
一、兩種校系分則已於日前完成登錄及一校,提請審訂。如需更改,請經單位主管核章後,於今(9/22)日17:00前送至招生組以利登錄系統。
二、擬請調增繁星推薦招生名額,每學系(學程)調增1~2名。
決議:修訂通過,請各學系考量照顧弱勢學生政策,調整繁星推薦招生名額,並請於9月26日下班前將校系分則送至招生組。
案號:第三案
案由:有關本校101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報名費,請 討論。
說明:依教育部規定,指定項目甄試報名費以不超過1,500元為原則,第二階段僅書面審查者其報名費應調整至1000元以內;低收入戶身份之考生,報名費予以全免優待。100學年度報名費除第二階段僅書面審查之學系(土木系、機械系)報名費調整為1000元整,其餘各系均維持15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用全免。
辦法:101學年度,為因應照顧弱勢之社會期待,建議如下:
一、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僅辦理書面審查、採團體座談或團體面試、僅辦理筆試(1科)之學系,報名費調降為900元,其餘招生學系報名費降為1,300元。
二、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用全免,並擬補助其交通費(實報實銷,比照校內考試低收入戶造冊退費方式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案號:第四案
案由:擬請各學系(學程)建置高中生專區網頁案,提請 討論。
說明:
一、有鑑於網路科技發達,上網及利用網路搜尋資訊之人口每年快速成長,因此,善用網際網路進行學校的招生宣導及系所行銷,實有其必要性。
二、擬請各學(學程)於學系網頁下,另針對高中學生及家長之需求,建置「高中生專區」網頁,以推動學系網路行銷。相關計畫請參閱附件4。
辦法:本案經同意後,於「101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考試經費」編列預算,並請各學系(學程)依各系特色及實際情況,建置(或維護)學系「高中生專區」網頁。
決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