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100學年度甄選入學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紀錄
時間:99年9月27日上午10:10 地點:圖書館7樓第一會議室 主席:蕭主任委員介夫(請假) 主持人:鄭教務長政峯 出(列)席:如簽到單 記錄:盧靜瑜 壹、主席致詞:略。
貳、工作報告: 一、99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名額為620名,共錄取613名,報到人數共560名,放棄錄取資格53名;99學年度繁星計畫招生名額為102名(含原住民外加名額1名),共錄取96名,報到人數共88名,放棄錄取資格8名,繁星計畫各學系錄取狀況請參考附件1。 二、100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採「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2種方式進行;其中「繁星推薦」為延續「繁星計畫」之精神,採「學校推薦」之作法,取代99學年度之繁星計畫及學校推薦。 三、本校100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預定招收747名(繁星推薦200名、個人申請547名),另招收原住民外加名額18名,各學系(組)招生名額詳如附件2。 四、100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新增規定: (一)「繁星推薦」推薦條件「在校學業成績排名百分比」,由各校自訂統一標準。 (二)「個人申請」之甄試項目僅為書面審查,報名費調整至1000元以內。 (三)「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之招生缺額回流至考試分發。「繁星推薦」不列備取。「個人申請」列正、備取生,不足額錄取學系應檢具不足額錄取理由,提校級招生委員會核備。 (四)「繁星推薦」分發錄取生即取得大學入學資格,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當學年度「個人申請」及「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 五、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筆試、審查、面試)由各學系辦理,請各系依規定(於甄試當週星期二前)於貴系網頁公告考生個人面試(筆試)時間。依據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之招生時程,指定項目甄試日期訂於100年4月1日至4月24日期間之週五、六、日,由學校自訂一週辦理。本校參酌去年作業時程及其他學校預訂日期,100學年度擬訂於4月15日(五)至17日(日)辦理,已函請各學系預擇一日(週五、週六或週日)並明列於校系分則中。 六、100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報考本校需寄送備審資料之考生,如未寄送備審資料,將視為未完成報名,退還第二階段報名費扣除工作費(100元)之金額。 七、各考生之備審資料將直接寄送至各學系收取,請各學系留意收件,並將未寄件名單送回招生組彙整。
參、提案討論: 案號:第一案 案由:請審訂本校100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之「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招生作業日程表(如附件3),提請 討論。 說明: 一、100學年度應於4月1日至4月24日擇取一週之週五、六、日辦理。本校配合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訂定之招生重要日程表,擬依往例於四月中旬辦理,時程如下:
二、本校99學年度行事曆請參閱附件4。 決議: 一、請各學系於100年4月18日上午10:00前將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送回招生暨資訊組。 二、「大學公告錄取名單並寄發甄選總成績單」日期修訂為100年4月20日(三),其餘時間依預訂日程不變。
案號:第二案 案由:請訂定本校100學年度「繁星推薦」之高中「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標準,請 討論。 說明: 一、「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標準,大學得就前20%、前30%、前40%、前50%擇一訂定全校統一標準,符合標準之高中生始具參加「繁星推薦」報考資格。 二、99學年度「繁星計畫」全國統一採「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前20%,共33所大學招生,本校招生名額合計102名,錄取率94.11%。100學年度「繁星推薦」由各國立大學校院至少提供總量10%名額,私立大學校院自由參加(至多5%)。 決議:本校100學年度「繁星推薦」之高中「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標準訂為前30%。
案號:第三案: 案由:請訂定100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報名費、考生限選填學系(組)數及校系分則,提請 討論。 說明: 一、報名費: 1.依據教育部規定,指定項目甄試費以不超過1,500元為原則,第二階段僅書面審查者其報名費應調整至1000元以內;具低收入戶身份之考生,指定項目甄試費用予以全免優待。 2. 99學年度甄試費全校統一為1,500元,建議100學年度比照99學年度收費標準,惟第二階段僅書面審查之學系(土木系、機械系)報名費調整為1000元整。 二、限選填校系數: 99學年度本校考生限選填學系(組)數為5個學系;100學年度依法規定最高為6個學系,本校100學年度限選填學系(組)數是否維持(5個),提請討論。 三、經濟弱勢學子擇優錄取: 為落實照顧經濟弱勢學子,100學年度「個人申請」本校擬試辦擇優優先錄取低收入戶、原住民、外籍配偶子女等考生。建議各學系(學程)至少提供一名員額,優先招收經濟弱勢學生,詳情請參閱附件5。 四、校系分則已於日前完成登錄,請各學系主任參閱會議資料,如需更改,請於今(9/27)日17:00前用印送回招生組登錄系統。 決議: 一、報名費照案通過。 二、本校100學年度「個人申請」限選填學系(組)數為6個學系。 三、經濟弱勢學子擇優入學措施宜擬訂辦法,經相關會議通過後實施。100學年度因作業不及,暫不施行。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