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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規:【本計畫分為二部分辦理:「碩博五年一貫或博士四年模式」及「解決產業議題研發模式」。「碩博五年一貫或博士四年模式」由課務組受理;「解決產業議題研發模式」為教師個人申請計畫,請洽研發處計畫業務組趙小姐。】

法規:【本計畫分為二部分辦理:「碩博五年一貫或博士四年模式」及「解決產業議題研發模式」。「碩博五年一貫或博士四年模式」由課務組受理;「解決產業議題研發模式」為教師個人申請計畫,請洽研發處計畫業務組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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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碩博五年一貫或博士四年模式」之學程,獲計畫補助後,應於三學年內依教育部規定完成申設、調整博士學位學程或學籍分組作業,並正式對外招生。(詳計畫作業要點)
1. 教育部1090520修正發布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作業要點 檔案下載
2. 產博計畫專案辦公室成立(https://iaphd.ieet.org.tw/index.aspx) 檔案下載
3. 教育部108年9月18日研商計畫作業要點修正會議紀錄 檔案下載
4. 教育部108年1月9日研商計畫作業要點修正會議紀錄 檔案下載
5. 106年7月24日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作業要點」 檔案下載
6. (105年4月8日)補充解釋-教育部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檔案下載
7. (105年5月13日)教育部補充解釋暨常見Q&A_產學合作培育研發菁英計畫 檔案下載 檔案下載
8. 107年教育部簡報檔 檔案下載
9. 105年教育部簡報檔 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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