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100學年度轉學招生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紀錄

時間:100年7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30                記錄:呂政修

地點:圖書館7樓第一會議室

主席:蕭介夫校長(鄭政峯教務長代)

出席:各招生委員(如簽到單)

壹、主席致詞:略。

貳、工作報告:

一、100學年度轉學招生考試已於7月11日辦理筆試測驗,報名人數共3,788名,缺考人數共350名,缺考率約為9.2%。閱卷工作於7月12日至15日進行,考生成績於7月15日登錄完成。招生組業於會前提供不含考生資料之成績排序清冊予各招生單位做為訂定最低錄取標準之參考。

二、本學年度共有32個學系組(學程)辦理轉學招生。今年首度實施由性質相近學系組成聯招群進行聯合招生,共有7個學系分成A、B兩組聯招群。

三、本招生考試定於7月22日下午5時前公告錄取名單並寄發考生成績通知單;正、備取生網路登記錄取意願訂於8月3日至8日進行,於8月18日辦理錄取生繳驗證件手續。

四、本次招生考試各學系(學程)招生名額統計表如附件一。

五、本學年度到考考生之共同科國文平均成績為61.08分,標準差為8.92分;共同科英文平均成績為53.54分,標準差為17.67分。請各學系於7月25日起,至招生資訊網(http://recruit.nchu.edu.tw/)下載考生各考科成績統計表。

六、本次招生考試有數科考科題目因題義不清、漏列相關程式圖表、題目相似等情形,造成考生答題困擾,請命題單位主任提醒命題委員注意命題細節及試題品質。

 

參、提案討論:

案由一:100學年度轉學招生考試,考生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案,提請 討論。

說明:

一、本次招生考試違規事件共計23件,違規考生之違規事實及建議處理方式詳如附件二。冊列考生中:

(一)序號第21號(吳姓考生,准考證號碼:J6520015):該考生於第三節考試開始未達60分鐘即提早離場,經監試及試務人員說明試場規則後仍堅持提早離場,依試場規則第十八條規定應予取消考試資格。(該考生於第四節缺考)

(二)序號第22~23號(陳姓考生,准考證號碼:J4920012):該考生請他人頂替代考,違反試場規則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應予取消考試資格。另依招生簡章「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第廿四條規定:「凡違反本辦法並涉及重大舞弊情事者,通知其相關學校或機關依規定究辦,…」。

二、各學系考生之成績清冊,業將違規考生先予扣分處理,待本案決議後,再依本案決議辦理後續處理。

三、摘錄轉學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如附件三。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請審訂本校100學年度轉學招生考試各學系(學程)之最低錄取標準及錄取名單,提請討論。

說明:

一、轉學招生簡章錄取原則請參閱附件四。

二、考生各科目成績均須達各學系(學程)訂定之標準(如:前均標、全均標、後均標),未達標準者成績清冊「錄取別」欄顯示「未達標準」字樣。

三、A、B兩組聯招群招生學系之考生成績清冊「錄取別」欄如有註明「取消(前志願已正取)」字樣,表示該考生已選填其他學系為第一志願且成績排序在該系招生名額內。

四、各學系組(學程)最低錄取標準及正備取生人數彙整如附件五。請各系主任確認考生成績及正備取生名單。

決議:照案通過,各學系(學程)最低錄取標準及錄取正、備取生人數如附件五。

肆、臨時動議:

案由:有關本校國際處辦理外籍生招生試務事宜,提請討論。(提案人:昆蟲學系齊心主任)

決議:請教務處與國際處協調研究處理。

 

伍、散會(11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