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高階經理人碩士在職專班【兩岸台商組】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紀錄

記錄:王欣怡

時間:100531日下午210

地點:本校行政大樓4樓第四會議室

出席人員:如簽名單

會議主持人:蕭校長介夫(鄭教務長政峯代)

 

壹、主席致詞:()

貳、工作報告:

一、99學年度高階經理人碩士在職專班【兩岸台商組】招生核給招生名額30名,報名人數29名,錄取25名。

二、本校100學年度高階經理人碩士在職專班【兩岸台商組】招生簡章依EMBA修訂內容彙編如附件「簡章草案」。

 

參、提案討論:

   第一案:請審訂100學年度高階經理人碩士在職專班【兩岸台商組】招生簡章。

       明:

一、簡章工本費:建議於網路下載簡章,不另販售。

二、報名費:建議比照去年3,000元。

三、請審訂簡章內頁「招生重要日程表」。

四、請審訂簡章本文「第壹至第拾項」內容。

五、請審訂簡章第「第拾壹項」有關招生單位(EMBA)訂定之招生相關內容。

六、請審訂簡章「附錄」及「附表」。

      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請審訂高階經理人碩士在職專班【兩岸台商組】經費核銷標準。

      明:高階經理人碩士在職專班【兩岸台商組】因屬境外設班,無筆試科目,屬甄試性質,建議比照碩博士班甄試招生經費核銷標準:報名費收入百分之八十分配給甄試招生系所(EMBA)辦理招生業務,自行向會計室辦理核銷(包括甄試委員及工作人員工作酬勞、寄發甄試准考證及成績單郵資、辦理考試相關雜支費在內);其餘百分之二十納入校務基金。

      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下午250